加州带薪病假
在加利福尼亚州,大多数工人都可以获得带薪病假,以便请假照顾自己或家人。 阅读下文了解不同类型的带薪病假。
带薪病假 (PSL)
带薪病假 (PSL) 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永久性法律,要求雇主每年为大多数工人提供至少 24 小时或三天的假期。 这包括符合以下资格的全职、兼职和临时工:
* 一年内在加州为同一雇主工作至少 30 天,并且
* 在休任何带薪病假之前完成 90 天的工作期
PSL 可用于:
* 从身体/精神疾病或伤害中恢复
* 寻求医学诊断、治疗或预防保健
* 照顾生病或需要医疗诊断、治疗或预防保健的家庭成员
雇主可以选择提供更多的 PSL 小时数或休息日。 雇主可以选择一次提供所有工时的 PSL 政策,或者该政策可以要求员工在积累计划中赚取带薪病假时间。 根据积累计划,员工每工作 30 小时必须获得至少一小时的带薪病假。
这是2015 年生效的永久带薪病假法。
注意:以上是针对员工和雇主关系的情况,並非自雇及客户关系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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